法治讯 “您们工作做的很好,让我拿回了我该得的赔偿,非常感谢您们的帮助”。2021年5月18日上午,艳阳高照,云南富源县农民工段某某给陆川县公共法律服务窗口送来了一面锦旗。
事情经过是,云南富源县农民工段某某于2021年4月20日带着焦虑的心情来到了法律援助中心,经过值班律师的询问之后,了解到段某某的眼睛在陆川县某一工地做工时受伤了。据段某某的陈述,他是一名农民工,在某一高速七标段做护梁,2020年12月10日17时在工作时用铁丝拉护坡围板,不小心被铁丝弹中右眼,因此受伤严重。随即被送到陆川县人民医院治疗,因要手术,后转入南宁自治区人民医院治疗,术后眼睛一直模糊看不清,老板也不管不顾。这做法让当事人心灰意冷,决定到陆川且司法局寻求法律的帮助。经过承办律师的努力,最后在法院的主持下,双方自愿调解。段某某在困难得到了及时解决后,就立即给司法局送来锦旗以表感激之情!
一直以来,陆川县司法局把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作为“为民办实事”工作重中之重,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工作方针,以实施法律援助惠民工程为抓手,以“应援尽援优援”为目标,最大限度地维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不断提升法律援助社会影响力,让法律援助在保障公平正义、促进和谐稳定、服务困难群众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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