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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潍城区检察院“四项创新”投入矛盾化解

发布时间:2012-10-30  来源:检察新闻网/ Publics nets  字体大小[ ]

  公众讯息 为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中的职能作用,今年以来,潍坊市潍城区检察院在开展审查起诉工作中,坚持以“利民、为民、惠民、便民”服务为宗旨,从“创新思路、提升能力、提高水平”入手,开展了“和谐温情司法”等一系列活动,切实为困难群众、弱势群体排忧解难,及时化解社会矛盾,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一是创新思想教育形式,坚持“民生检察”理念武装头脑

  为纠正干警办案中存在的就案办案,机械执法的错误倾向,实现公诉案件办理“三个效果”统一,公诉部门结合全院“板桥文化”建设活动,有针对性地开展“民生检察”思想教育,创办了“民生公诉教育讲堂”,每周五下午,公诉科全体干警在一起相互交流自己对公诉环节化解矛盾纠纷的认识和体会,轮流介绍自己在工作实践中维护群众利益、化解矛盾纠纷的经验做法,以此引导大家进一步更新执法理念,把化解矛盾纠纷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贯穿到执法办案工作的始终。倡导学会运用群众听得懂的语言和乐于接受的方式,释法说理,疏导情绪,处理群众的诉求,使执法办案的过程成为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过程。

  二是创新沟通服务平台,提升化解矛盾的快速反应能力

  以降低司法成本、提高效率,迅速及时地化解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目的,针对存在严重的矛盾纠纷,容易引发不安定因素的案件,建立实行重点案件稳控跟踪制度,建档立册,加强矛盾纠纷排查,要求承办人必须做到“四清”——即查清家庭成员、摸清思想动态、弄清生活状况、理清办理思路,一旦发现不稳定的因素,及时向领导汇报,快速反应,妥善做好化解矛盾工作。案件处结后,及时回访当事人,了解他们对案件处理结果以及对承办人员工作的满意度等。

  三是创新便民服务思路,拓展服务民生渠道。

  为认真践行“立检为公、执法为民”宗旨,有的放矢的做好化解矛盾纠纷工作,公诉部门结合“三问”活动的开展,走出机关,深入基层,通过走访、座谈、社会调查、专题研讨、网络舆情分析等形式,广泛与人民群众进行沟通联系,及时了解群众的诉求,把群众关注的“难点”、“热点”作为公诉工作的着力点,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实施了一系列以法制宣传教育为重点的便民活动,力求从源头上减少矛盾纠纷的发生。开展“检民共建”活动,定期到机关单位、学校、企业走访,讲法制课,以案说法,提高受教育者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利用互联网门户网站,创办了“法律心理咨询室”,针对涉法人群积极开展心理疏导和矫治;关注青少年犯罪,与12355建立固定联系,定期参加12355青少年维权热线法律咨询活动,截止目前共接到咨询电话200余次,为青少年提供法律帮助150余次。

  四是创新监督管理机制,提升执法公信力

  为强化自身监督,不断提高公诉执法的公信力,公诉部门在开辟的“便民服务室”内,将《公诉检察工作流程》、《文明接待公约》和《检察人员纪律》等内容悬挂上墙,使来访者对公诉部门的职责一目了然,便于群众监督;设置了“群众满意服务监督台”,公开案件承办人的基本个人信息,规定在接待群众来访和案件处理完毕之后,由来访群众和案件当事人及其代理人对承办人进行满意度投票,每周由科室负责人收集整理,并将结果予以公布,以此作为提高干警做好群众工作的能力和服务水平,提升检察机关的执法公信力的重要措施。(讯息来源:潍坊市潍城区检察院 闫晓君)

检察新闻网责任编辑欧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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