焉耆县检察院加大犯罪打击力度 为“十八大”顺利召开保驾护航
公众讯息 焉耆县检察院依法履行职责,启动快速办案机制,做好严防严控工作,惩治和预防危害社会的各类犯罪,为“十八大”顺利召开保驾护航。
2012年10月18日,焉耆县检察院受理了一起团伙盗窃案,犯罪嫌疑人麦某等八人,整日游手好闲,好吃懒做,不愿通过正当的劳动获取收入,而是结伙盗取他人财物,自2012年8月起,该团伙在焉耆县县城及其他乡镇中,连续12次盗窃他人摩托车数辆,并以极低的价格转让给努某、如某,努某、如某明知所收车辆为盗窃赃物还予以收购,2012年10月23日,该县检察院以盗窃罪对麦某等六人依法批准逮捕,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对努某、如某依法批准逮捕。
2012年10月22日,焉耆县检察院再次受理一起团伙盗窃案,犯罪嫌疑人阿某等八人,结伙作案,先后在和静、焉耆等县城连续8次盗窃他人电动车、摩托车及其他财务,严重侵害了他人的财产权,给县域社会治安管理及社会稳定和谐造成了极坏影响。2012年10月28日,该县检察院以盗窃罪对阿某等七人依法批准逮捕,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对收赃人艾某依法批准逮捕。
以上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之中。(讯息来源:焉耆县检察院 刘自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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