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里之外 两地法官协作办案
合作调解 当事人双方握手言和
公众全民讯(付亮)近日,自贡市贡井区人民法院执行法官奔赴千里之外的南京,与江苏省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执行法官协作办案,通过两方的共同努力,成功化解了当事人之间的矛盾,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
自贡某玻纤有限责任公司(下称:自贡某玻纤公司)委托南京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南京某科技公司)加工铂金漏板一台,并约定由被执行人将加工好的漏板以航运方式运至成都。自贡某玻纤公司在约定的时间内没有收到该漏板,经多方查找至今该板下落不明。自贡某玻纤公司以南京某科技公司未对货物进行保价,未尽到基本注意义务,造成巨大损失为由诉至法院。法院认为,双方在以往的业务往来中,均以“模具、纸箱”形式进行托运,隐瞒承运货物的真实属性,双方均有过错,判决被执行人赔偿申请人528206.90元。
在案件执行过程中,南京某科技公司出具了一份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已生效的判决书,判决书中表明自贡某玻纤公司应支付南京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60余万元加工费。南京某科技公司以此为由,拒绝支付赔偿款,且申请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使案件陷入了困局。
为执结此案,贡井法院执行法官认真审查案卷,认为在本案中,双方当事人系友好合作伙伴,且都有损失,为使双方能继续合作,把双方损失降至最低,贡井法院执行法官奔赴千里之外的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找到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执行法官,邀请雨花台区人民法院执行法官一起调解该案。经反复工作,南京某科技公司被法官诚意所打动,在两地法官的主持调解下,采取债务冲抵的方法,玻纤公司支付了南京科技公司16万余元的加工费,当事人现场握手言和,化解了矛盾,两件执行案件顺利执结。(讯息来源:自贡市贡井区人民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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