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众全民讯(俞昊)今年以来,阿克陶县人民法院以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不断完善人民陪审员的监督管理机制,充分调动人民陪审员的工作积极性,促使人民陪审员正确履行职责,有效提升了人民陪审司法为民工作水平,进一步促进了司法公开公正。
完善选任机制。
该院结合受理案件数量、辖区人口数量、地域面积等实际情况,科学配置人民陪审员的数额及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乡镇干部、社会团体、普通群众等社会各界中的比例。并通过本人申请或组织推荐的形式,经严格的审核,选取品行良好、公道正派、威望较高的人员担任人民陪审员,予以任命,确保人民陪审员的良好素质。
完善培训机制。
该院编印人民陪审员培训资料,汇编相关法律知识、审判业务、审判纪律等内容,印发至人手一本,便于人民陪审员学习。定期对人民陪审员进行培训,由本院专业知识扎实、工作经验丰富、审判作风优良的资深法官,结合具体案例讲授法学理论、法律条文,提升人民陪审员法律素养,使其适应庭审岗位的需要。
完善参审机制。
合理划定人民陪审员参与庭审案件范围,明确未成年人犯罪等四类案件可以由人民陪审员参与庭审。进一步加强庭前预约、开庭登记等项工作,制定了《人民陪审员开庭情况记录表》,并由合议庭人员如实填写,保障人民陪审工作的顺利开展。
完善考核机制。
该院采取平时考核、年终考核相结合的办法,通过观摩庭审、查阅陪审记录等方式,对人民陪审员审判业务、理论水平、工作态度、审判纪律等情况进行考核。对于工作实绩突出的,年终予以物质表彰和奖励。同时,将业务庭室的人民陪审工作纳入到《岗位目标考评办法》中进行考评,明确人民陪审工作目标,要求各业务庭室年度内必须完成。
完善保障机制。
经与县委、县政府沟通协调,该院人民陪审员参加庭审的补助费用列入单独预算,由县财政拨付,专款专用,按季度由人民陪审员领取。对于人民陪审员因参加培训、审判活动,被所在单位扣罚工资的,及时向所在单位或所在单位的主管部门提出纠正意见,保障人民陪审员的参审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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