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边是抹不开的面子,一边是越不过的红线;一边要得罪人,一边要得罪法律;可能每一个案件都考验我们如何选择,可是我们绝不能拿司法权送人情,更不能拿公平正义做交换。谈到“三个规定”,“落实”二字意义深重。为清除顽瘴痼疾之首,推进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走深走实,针对落实“三个规定”中的突出问题,梅河口市人民法院以专项整治的方式,实现疏堵结合,以十项精细化的制度管理,常态推进落实,帮助法官们解决办案路上的烦心事。
一、掏心窝子谈,解决不想报。
“不想报、不敢报”是阻碍落实“三个规定”的最大障碍。为消除法官干警的顾虑、收集落实建议,梅河口市人民法院把谈心谈话作为突破口,把党和组织的严管厚爱谈进去,把干预、过问、插手案件的问题谈出来,让法官干警们真正感受到“三个规定”是护身符,逢案必录是保护盾, 实现了由“我不报”到“我要报”的思想转变,着力解决了干预、过问、插手案件不如实记录、报告的顽疾。
二、清单式的查,实现不能瞒。
阳光司法需要清除未知的黑暗。为解决违规代理案件的顽疾,稳、准、狠的把“三个规定”抓实了,梅河口市人民法院建立了“代理人负面清单名册”,专门写入《梅河口市人民法院贯彻落实三个规定实施办法》,从立案前端严把关,审理中端严排查,到执行末端不放松,从内严防,全流程过筛子,以“零容忍”的态度向违规代理“拔刀亮剑”。
三、精细化的管,健全规范填。
“让规范填报成为一种习惯”。梅河口市人民法院把党组作为主心骨,把净化司法环境作为主线,落下去见实效为终极目标,持续深化教育引领,抓好制度落实、强化责任追究、织密内外监督网络,堵住干预司法的“后门”。以精细化的管理举措,让干警规范填报成为行动自觉,形成了落实“三个规定”的社会共识和工作合力。
净化司法环境正在进行中。下一步,梅河口市人民法院将强化填报结果的运用,把“三个规定”的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让法官们为民办好案,百姓们安心享服务。
(李冬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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