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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城县法院召开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推进会

发布时间:2021-09-22  来源:中国法院新闻网  字体大小[ ]

  法院讯(张明 牛勋)为开展好常态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回应人民群众新期盼、新要求,推动更高水平的平安叶城、法治叶城建设。近日,叶城县人民法院召开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推进会。党组书记谷卫兵同志主持会议,院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全体成员参加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全国第一次扫黑除恶常态化暨四大行业领域整治推进会精神、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院长巴哈尔古丽·赛买提同志在高院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暨全区各分中院扫黑除恶斗争视频推进会上的讲话及《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的25条措施》。

  党组成员、副院长刘江莉同志宣读了《叶城县人民法院2021年落实常态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实施方案》。

  党组书记谷卫兵结合当前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形势任务,就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会议指出,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持续完善斗争策略,持续强化源头治理、依法治理、系统治理,坚定不移打击黑恶势力级保护伞,坚持依法严惩不动摇,坚持深挖彻查不松劲,坚持行业治乱不懈怠,坚持强基固本,确保社会更稳定、群众更安乐。

  会议要求,要深刻把握新形势新要求,增强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不断完善制度机制,牢牢把握规律,紧盯重点环节,着力推动常态化机制化扫黑除恶斗争行稳致远。要强化依法惩处机制,牢固树立“铁案”意识,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严格执行“三项规程”,严格落实罪刑法定、疑罪从无、证据裁判、非法证据排除等法律原则和制度,依法从严从快惩处黑恶势力及其“保护伞”。要深入拓展职能延伸,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与推动社会综合治理相结合,与助推乡村振兴相结合,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切实用好司法建议,进一步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中国法院新闻网责任编辑亓淦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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