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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上漏水楼下遭殃 法官调解止纷争

发布时间:2017-01-16  来源:中国法院新闻网  字体大小[ ]

  中国法院新闻讯(李振华)董某因其楼房管道漏水,致使楼下关某楼房受灾,近日,经木垒县法院法官多次耐心调解,双方终于达成调解协议,一起邻里纠纷就此化解。

  2014年11月8日,董某位于木垒县某小区的家中水管爆裂,长时间严重漏水致使楼下关某家中多处被浸泡,并使关某1个月内无法居住房屋,严重影响了关某的正常生活。事故发生后,双方多次协商赔偿事宜无果,关某遂依法提起诉讼,要求被告董某赔偿房屋损失20000元,并承担诉讼费用。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承办法官了解到,被告董某楼房管道漏水实际系楼房建设时遗留问题,并非被告董某的过错,但该房屋董某已使用两年,超出了管道的质保期,因此由董某向关某赔偿损失并无不当。在法官多次电话沟通及实地勘察后,虽原告关某损失颇为严重,但考虑被告董某的家境以及双方系邻里关系,法官认真细致地讲解法律知识,耐心温和地疏导双方之间的矛盾,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由被告董某于当月月底前向原告关某赔偿房屋损失10000元。至此,该案得以妥善解决。 

中国法院新闻网责任编辑亓淦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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