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 决定召开二十届三中全会 习近平主持会议
党纪学习教育·学条例 守党纪 | 加强全方位管理和经常性监督
踔厉奋发新征程 | “人工智能+”加出发展新动能

伊宁市人民法院:证据形式有瑕疵 原告当庭撤回起诉

发布时间:2016-06-23  来源:中国法院新闻网  字体大小[ ]

  中国法院新闻讯(李瑶)在诉讼过程中,证据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要求,证据需要具有合法性、真实性、关联性。对于书证,庭审质证中需要将原件提交法庭。如果证据有瑕疵,法院将无法确认案件事实。

  近日,伊宁市人民法院民二庭张法官审理了这样一起案件。原告张某于2010年被诊断为右膝关节骨性关节炎,到被告某医院处治疗,并进行了右膝人工节置换术。但一个月后不幸感染,经多次清创手术均未治愈。2013年,原、被告签订协议,协议中约定被告向原告一次性资助7万元。现原告认为被告某医院为其做的右膝人工置换术属医疗事故,双方签订协议是被告为了撇清关系签订的,显失公平,诉至法院要求解除,并支付术后各项花费和精神损失费。

  本案经向双方送达传票如期开庭,在庭审举证阶段,原告向法庭提交主要证据协议书,被告质证认为其内容与原件不符,随即向法庭提交协议书原件。据被告方提交原件显示,原告张某对被告某医院的诊疗结果认可,且有原告张某本人、张某妻子等家属的签字及手印。该证据证明内容明显不利于原告方。

  由于原告仅有协议书这一份证据,且该份证据为复印件,存在效力瑕疵。原告只好当庭提出撤回本次起诉,经重新收集证据后再起诉。

  诉讼是维护我们合法权益的重要路径,证据是提起主张的重要支持,我们要学会运用好法律武器保护合法权益,更要学会保存证据。

中国法院新闻网责任编辑亓淦玉

【免责声明】:以上图、文、音/视频文章内容转载于网络(本网原创文章除外),其版权均属于原作者或归属权利人。我们尊重原创,也注重分享。转发推广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禁止用于商业用途,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仅供交流学习了解法律、法规、政策,如无意侵犯到贵公司或个人的知识产权,部分文章转发推送时未能及时与原作者取得联系,若来源标注错误或无意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告知本网制作采编部QQ号: 3555333776,微信号:GAN160003,请联系我们将立即删除或更正。电话:010-89525216。本网投稿邮箱:3555333776@QQ.COM。通讯地址:北京市通州区通胡大街78号(京贸中心)二层15号。本网原创文章欢迎转载,为尊重和维护原创权利,请转载时务必注明原创作者、来源:XXXXX网站。
点击查看更多评论>>发表感言:
验证码,看不清楚请点击更换。